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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泉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厅

阳政发〔2016〕22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泉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阳泉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全面推进我市“十三五”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晋政发〔2016〕9号)、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推进“六大发展”的要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立足阳泉老工业城市、资源及产业基础、区位交通优势、历史文化特点,着力破解影响我市产业发展、城市功能、资源环境、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大胆探索、攻坚克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建立完善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建设山西向东开放桥头堡、晋东区域中心城、转型发展先行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改革推进的步骤和次序,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把握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重点突破。

  ——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选择一批具有阳泉特色的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先行试点,创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在认真评估基础上加以推广,带动全市改革创新。

  ——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对上联络沟通、上下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争取国家和省布局的改革事项先行在阳泉试点,力争符合阳泉实际的创新举措得到上级支持。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社会公众参与转型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和协调服务。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完成综改试验区建设第二阶段任务的重要时期,改革任务艰巨而繁重,要在全面完成《阳泉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结合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综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到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一煤独大”“一企独大”状况得到明显改观,传统产业竞争力有效增强,新兴产业形成规模,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实现新的飞跃。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更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就业、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养老等领域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构建起由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管体制、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科技、金融、财税、土地、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领域改革循序推进,成为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有力支撑。

  二、重大改革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构建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省委、省政府《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运用市场、经济、法制等手段,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处置“僵尸企业”,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煤炭去产能、调结构、稳增长、促转型工作。“十三五”期间,暂停申报和批准新的煤炭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煤矿276个工作日要求压减现有产能,通过3—5年的时间淘汰关闭矿井11座左右,化解退出过剩产能1195万吨/年,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量控制在6500万吨以内,确保产能不增加。提高煤炭转化能力,打造“千万千瓦”级电力基地,引导煤企发展以阳煤兆丰铝板带、乙二醇为重点的现代高载能、煤转化等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煤炭工业局)

  2.加快实施“革命兴煤”。围绕能源革命和煤炭行业“六型转变”要求,进一步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煤炭行业安全管理机制,提高瓦斯治理和水患防治能力和水平,优化煤炭行政审批制度,创优外部发展环境,探索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和现代化煤炭交易机制,规划建立千万级煤炭物流集散基地,下大力度提高煤炭洗选配比例,改进生产工艺、优化储运方式,增加块炭、精煤产出率,提高煤炭行业整体效益。(牵头单位:市煤炭工业局、市国土局)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改革重组一批,组建工业、商业、资本运营公司三个企业集团;民营化一批,对完全处于市场竞争领域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实行民营化经营;关闭退出一批,结合全市城镇化建设、结合企业棚户区改造、结合解决职工民生困难,对“僵尸”企业实施破产关闭。到2020年末,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现国资监管体制以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建立“国资委—国资运营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二)民营经济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4.建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健全各级民营经济组织领导机构,构建资金支撑机制,建立反映民营经济考核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窗口平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5.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鼓励企业做大规模;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势中小微企业,努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培育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6.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财政激励机制,让科技成果首先在市内转化。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把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线上线下”登记和转移转化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7.制定和完善市科技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科技经费管理新模式。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提高使用效益。逐步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在激发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我市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型企业根据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各类孵化器,形成吸引人才、创新创业、培育非煤产业等良性循环发展体系,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建立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全市科技重大项目进行联审与评价;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稳定性支持、引导性支持、奖励和后补助等方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金融振兴体制机制改革

  9.健全企业上市扶持培育机制。加快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造,继续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1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10.加快市商业银行改革。加强与战略投资者合作,形成发展合力,着力打造“以科技为核心、以文化为引领‘开放、包容、共享’”的商业银行。加快推进企业更名工作,由“阳泉市商业银行”更名为“阳泉银行”。构建“大零售、小微贷”业务格局,力争对全市90%以上的小微企业开展授信调查,增加小微金融有效供给。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编列专项资金,支持我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扶持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满足市民百姓的金融需求。(牵头单位:阳泉银监分局)

  11.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2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做大做强业务,增强支农力度,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竞争能力,在全面达标升级的基础上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牵头单位:阳泉银监分局)

  (五)财税管理制度改革

  1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范围和功能定位,加大统筹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3.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市级财政从编制2016年预算开始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市以下财政部门按要求编制本县区中期财政规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六)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4.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已部署的改革试点,督促有关县区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5.探索尾矿库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新模式。借鉴露天采矿临时用地方式改革经验,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争取省同意尾矿库用地采用临时用地方式取得。(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6.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按照省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明确征地目录,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补偿标准,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7.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七)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制度改革

  18.推进环境管理创新。逐步取缔和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设施,在“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推广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脱硫除尘改造工程,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加快推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工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已建治理设施要稳定运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依托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有效控制机动车的污染。基本建成我市排污交易平台,逐步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积极探索污染治理新路子,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环保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9.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选择部分高污染风险企业作为试点,鼓励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逐步推动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八)城乡统筹体制机制改革

  20.推进实施市县规划“多规合一”。进一步落实《阳泉市创新“五加一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等五个规划编制和运行的工作协调,推进“多规融合”。以编制和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主要专项规划为契机,加强“五规”衔接协作,促进不同规划间的分工协调,不断完善规划体系。重点抓好“五规”在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人口与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建设用地与重大项目及产业布局、重要空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与衔接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1.探索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将人口吸纳能力作为改革的核心任务,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中央、省有关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农村转移人口所需公共服务的资金总量及其在各级财政之间的分担比例。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将现在针对城镇居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支持和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扩大到农业转移人口,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2.充分把握国家赋予的各项试点机遇。

  ——推动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改革试点全局出发,将县区和市直部门的试点任务有机结合,努力在“创新产城融合机制,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健全土地要素流动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创建县区改革示范点”6个方面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按照“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防止意外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本好转”的要求,在城市地下管网改造、阳泉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等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按照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发展目标,全面清退粗放式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承接园区产业,构建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治理和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把城区老工业区改造成为现代服务业产业高地、物流枢纽、商贸中心、居住新区,成为生态环保之地、科技创新之地、创业活力之地,建成宜居宜业的绿色生态家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矿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全面贯彻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部署,重点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避险安置、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等四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加速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福祉,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实施方案内的项目投资70%以上,人居环境及城市基本功能得到较大改善,民生保障得到较大提高,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隐患基本消除,为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升级创造基本条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冶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集中整治矿区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服务、推进产业转型、实现老矿区与新社区可持续发展,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解决改造区和迁入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内矿区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达到经济转型、配套完善、服务健全、产业发展,综合解决矿工就业、居住、养老等问题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智慧城市试点。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试点机遇,推进信息化与城镇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五化四库一平台”的建设任务。即“城市运行高效化,城市管理智能化,市民生活便捷化,智慧产业规模化和网络建设超前化”,建立“人口信息库、法人信息库、地理信息库和宏观经济库”,统一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智慧阳泉中心。(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

  23.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三个农业县区中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矛盾纠纷少、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入研究产权制度改革中有关资产量化、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与管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和治理结构、产权交易等重大问题。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牵头单位:市农委)

  24.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九)社会体制改革

  25.加大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阳泉日报社和阳泉广播电视台引深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发展,将报纸、电视台、电台和互联网站的采编作业有效结合起来,资源共享,集中处理,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统筹、媒体社会相沟通、本土外埠相联系的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6.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巩固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视全覆盖的成效,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发展模式,夯实基层文化基础,做好社会公共服务,优化资源供给。继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使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偏远贫困山区一村一场戏、市级文艺团体到农村进社区公益演出活动成为常态,逐步走向制度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7.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强化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着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和就业促进计划。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和小额担保贷款融资服务体系,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8.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为突破口,逐步完成对市直中职学校的撤并整合,构建职业教育园区,建立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9.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加大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缓解中心城市区和城镇区的义务教育就学压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整体提升师资素质。继续推进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以强有力的督导评价制度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0.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新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平定县、盂县和郊区建立起新农合按病种分级诊疗模式。全市建立起社区医生和居民签约服务关系,开展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区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服务站达80%。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向我市相对缺乏的肿瘤、中医、心脑血管、康复等专科专病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十)行政管理改革

  31.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政府职能,全面完成县(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建设,适时出台关于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32.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解决阳泉市区发展空间狭小的问题,调整市辖区空间布局,探索城中村托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优化区域布局,扩大城市核心区范围,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和承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3.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制度体系建设。抓住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厘清权力边界,完善制度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优化再造权力流程,全程全面监督,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制度缺失、权力失范、执行不力等问题,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加快“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市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

  (十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

  34.创新外资引进方式。继续委托现有专业招商机构开展招商代理工作,逐步探索招商引资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促成区域间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尝试在长三角地区、“一带一路”涉及的境内外关键节点地区寻找更多优质资源,开展招商代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各项活动,全力开展区域合作,承接产业转移。(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粮食局)

  三、重大事项

  (一)产业转型

  1.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的科技革命,落实全省“互联网+”行动方案,推进“宽带阳泉”和“三网”融合建设,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传统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结合,不断催生新兴业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经济信息中心、市农委)

  2.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落实《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效诊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加强特色旅游景区建设。积极指导娘子关、藏山、冠山、水神山、梁家寨温泉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创建具有鲜明代表性和标志性的重点旅游项目,鼓励和扶持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加强与省内外的周边客源地城市的区域合作,实现旅游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二)金融创新

  4.发展地方融资担保机构。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机构合并重组、增资扩股,逐步形成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5.探索建立城市综合信用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本地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良好城市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行阳泉中心支行)

  (三)财税管理

  6.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势中小微企业,努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要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一批优势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发挥合法举债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债,支持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8.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的制度体系,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利用中小城市综合改革政策优势,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通过PPP方式进入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土地管理

  9.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0.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制定我市交易规则和技术规范,完善操作流程和监管制度,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土地、矿产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五)生态修复

  11.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PM2.5源解析,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披露企业经营活动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信息。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污染源公开排放数据。指导各县区制订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2.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燃煤机组要有脱硫除尘设施;加大矸石山、机动车尾气、油气回收、扬尘等治理力度;积极开展PM2.5源解析工作,认真落实我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3.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化工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六)城乡统筹

  14.加快阳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依托城市信息化基础运营平台,在城市管理、网络问政、应急指挥、便民服务、决策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运行精准高效为目标;以实现市民生活方便快捷为切入点,启动智能公交、智慧医疗、市民网等工程,努力打造全国同类城市智慧化建设的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15.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现有管网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建立统一的地下管网信息管理共享系统平台。设立综合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防灾减灾、市政管网、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规划统筹协调机制,有效统筹各种资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6.加快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发展跨区域、跨产业联合社,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推动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牵头单位:市农委)

  17.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研究制定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8.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程。组织17家工矿企业重点帮扶38个贫困村,抓好企业产业扶贫工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突出抓好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由各涉农县区拿出上年可用财力的1%设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放大8倍发放扶贫贷款,支持扶贫产业发展;争取省旅游扶贫政策的覆盖,着力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

  19.积极推进阳泉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按照《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及2016年实施方案》,发挥好政府的规划指导作用,按照市场规则,引进拥有先进技术、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开发利用我市的新能源资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七)民生改善

  20.加快实施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创新建设和运营管理,深入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环境提质四大工程,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1.加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创新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实施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市农委)

  22.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建立以创业咨询、创业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通过提供小额贷款、创业基金、税收优惠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提供后续服务,咨询和实地指导解决经营中的难题,提高创业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3.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到2017年,至少建成一个创业孵化建设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建成省级众创空间5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24.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服务,以城市街道、社区为单位,依托居住小区公共场地推进建设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健身器械场地)、城市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八)行政和投资管理

  25.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立健全完善在线审批平台,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6.健全重大项目稽察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7.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完善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8.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方案,分批分类推进和深化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九)对外开放

  29.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按照“一县(区)一特色”的定位,建立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城区、平定县等县区为辅的加工贸易承接地。积极主动对接太原海关,为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生产企业申请联网监管(E账册),有效提升企业通关效率,节约通关成本。(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30.推进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容提质。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建立收益共享机制,支持阳泉经济开发区扩区升级,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建设为产业低碳、生态、循环发展的多功能、综合性品牌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31.大力推进园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明确、基础配套的要求,完善园区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要素配置指标,形成政府规划引导、社会多元投入、市场化开发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新型产业园区合作建设和委托运营模式。高标准规划建设盂县孙家庄-牛村、平定县龙川、郊区白泉等产业集聚区。(牵头部门:市商务粮食局)

  四、重大项目

  按照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的要求,加强市级重大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补充和调整。“十三五”期间,围绕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分年度推出实施50个市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并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投融资、建设运营等保障机制,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五、重大课题

  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建立改革事项和改革举措储备库,为制定各类转型综改专项方案、争取国省重大政策支持、出台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奠定基础。“十三五”时期开展5项重大课题研究,具体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行动计划中明确。

  六、各县(区)、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单位转型综改试验

  (一)各县(区)转型综改试验

  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深入分析县域实际和自身优势,围绕制约县(区)级层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晰改革思路和工作举措,选取改革的突破口,开展富有特色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通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对全局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模式。加强同市直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承接市级部署的改革任务。

  (二)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单位转型综改试验

  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的单位,要围绕企业改革、项目建设两个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企业在转型跨越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着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转型综改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抓落实、年底要考核。市转型综改试验工作领导组全面组织领导转型综改试验的推进实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区)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当地转型综改试验各项工作,确保转型综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分类有序推进改革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理清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聚焦难点、发力重点、推出亮点,使各项改革在政策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对我市亟待突破但事权不在我市的改革事项,要充分利用市厅合作平台,全力以赴争取国家、省层面的改革授权、试点布局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

  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县区的综改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各级各界综改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综改宣传报道,着力宣传基层改革创新典型和取得的成就,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改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宣传舆论氛围。

  (四)完善考核评价


   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考核机制,加大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的考核力度,科学设置考核分值和权重,以“硬考核”促进“硬落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专项督查,确保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