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招财鱼集团

最新关注:省级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政策

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省级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之一

1.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担保公司开展担保费率低于当期银行基准利率50%,且每笔担保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财政补助。省级预算安排5000万元,直接补助担保公司。省中小企业局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8号)第2条:支持各类担保公司扩展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缓解融资困难)

2.小微企业经营者“3个1”培训指的是什么?

  答:对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省级预算安排1500万元,直接补助小微企业经营者、企业主、管理人员。省中小企业局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8号))

3.中小微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可享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分给予每户50万元、5万元的财政奖励,并对其在省级以上媒体为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特色度而开展的广告、代言、冠名等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省级预算安排2000万元,直接补助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省中小企业局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8号)第15条:鼓励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省级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之二

1.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用途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支持技术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等。省级预算安排15000万元,直接补助中小微企业。省中小企业局主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办法(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扶持资金用途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重点支持在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规模扩张、增加就业等方面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省级预算安排15000万元,直接补助中小微企业。省中小企业局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2号))

3.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作模式及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省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五年筹措5亿元,采取基金运作方式,吸收社会资本15亿元共同建立总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省级预算安排10000万元,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等。省中小企业局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8号)第1条: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省级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之三

1.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奖励资金有哪些方面规定?

  答:对经省推荐荣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给予5000-10000元奖励;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给予10000-30000元奖励;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3000-8000元奖励。省级预算安排30.1万元,直接补助荣获国家表彰的企业、班组、个人。省质监局主管。(《山西省质监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妇联、山西省科协关于印发<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质监局发〔2011〕313号))

2.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途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建设;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建设;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需要投入的方向。省级预算安排1000万元,直接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电子商务企业。省商务厅主管。(国办发〔2005〕2号、晋商电〔2014〕20号)

3.农村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扶持对象及具体优惠政策包括哪些方面?

  答:支持建设面向农村的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推动流通企业在县城及乡镇建设农村物流配送中心,扩大直接配送规模,提高商品配送率;标准: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因素分配法分配资金。省级预算安排1500万元,直接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物流企业。省商务厅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商贸流通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37号))

省级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之四

  1.省级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及标准是什么?

  答:保费补助资金使用标准:(1)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缴申报保费的一定比例进行基础补助,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2)对实行小微企业区域统保的市县在确定为区域统保试点期内,在已确定补助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的补助。(3)对全省企业出口农产品(包括农产品、农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在确定补助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补助。(4)对全省范围内与“走出去”相关的项目,包括大型机电产品与成套设备出口、海外投资项目、海外承包工程、海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相配套的海外投资保险、担保等业务,视同于一般贸易进行基础资助。

  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贴息标准:(1)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并在相应保险项下获得银行融资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低于基准利率的,按照实际执行利率测算,高于基准利率的,按照基准利率测算。(2)单家投保企业一年内享受的贴息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省级预算安排4260万元,直接补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省商务厅主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5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促进全省对外贸易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1〕8号))

  2.生猪食糖省级储备资金的用途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储备资金由储备企业向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储备所需费用由省商务厅给予适当补贴。省级预算安排923.6万元财政贴息、直接补助确定的承储企业。省商务厅主管。(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猪肉、食糖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运〔2006〕796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食糖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运〔2012〕321号))

3.生活必需品储备资金的用途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储备资金由储备企业向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最新基准利率和实际发生利息给予贴息,并对储备费用给予补贴。省级预算安排235万元,财政贴息、直接补助确定的承储企业。省商务厅主管。(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运〔2012〕390号))

省级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之五

1.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用途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项目。省级预算安排28685万元直接补助环保系统、区域及企业。省环保厅主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

2.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资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大气污染防治。省级预算安排5000万元,直接补助环保系统、区域及企业。省环保厅主管。(《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资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建二〔2011〕296号))

3.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途及我省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大气污染防治。省级预算安排9000万元,直接补助环保系统、区域及企业。省环保厅主管。(《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897号))